广州公交集团企业文化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2-440112-04-01-967996)批准,资金已落实广州公交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公交集团企业文化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公交集团企业文化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二、招标单位: 广州公交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020-83599928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

招标代理机构机构: 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卢工、朱工   联系电话: 020-8197706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82112206

联系地址:广州开发区科学城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

四、项目概况广州公交集团企业文化展示中心拟选址南方智媒大厦办公楼31楼,面积800平方米,层高约3米。以现代化、科技感为主,采用声、光、电等方式,通过图片、视频、模型、数字化多媒体等形式,融入企业元素设计,展示集团企业文化、产品、服务和数字化技术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2.1、主要的设计工作内容

1)负责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备选型、现场技术指导、服务;

2)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相应的报建、报批工作;

3)负责项目施工阶段精装修、水电等的深化设计,并编制竣工图;

4)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2、施工部分:

1)负责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完成工程保修并配合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等工作;

2)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需根据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预算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3)负责工程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结算的审核;

4)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建手续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5)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2.3、综合协调管理部分

1)实行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做好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管理工作。

(2)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3、总工期:45日历天。自发出本项目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

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自发出本项目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工期:35日历天,自发出本项目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

4、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设计限额为人民币8986838.50元。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470113.90元。其中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986838.50;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83275.40元。

设计部分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总价包干,合同价不做调整;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不因设计工作量调整及工程造价的变化而变化,设计费结算按合同约定。如结算价高于投标报价,按投标报价结算,结算由招标人审核设计费已包含了后续项目变更的设计工作量,项目概算内产生的变更调整不再另行增加设计费。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从2024年4400时00分至2024年42410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投标登记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

起始时间:2024年44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4241000

3、开标时间:2024年42410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8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

八、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公告中明确说明。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设计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①国内投标人设计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5.2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6、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6.1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6.2设计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由设计方提供):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从事环境艺术设计或建筑装饰设计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正式员工。

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6.3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注:①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按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应以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按附件三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9.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9.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施工单位)》《投标人声明(设计单位)》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12、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十二、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本工程最终结算以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结果为准。

十三、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公交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电话:020-83599928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六、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3、前期服务单位: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或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4、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5、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七、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人:广州公交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期:2024年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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